业主在地下车库骑车摔伤谁担责?法院这样判大皖新闻讯业主在小区地下车库骑电动车摔伤,到底该谁负责?近日,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业主在地下车库骑电动车滑倒摔伤的侵权纠纷案件,判决物业公司承担70%的赔偿责任,居民自行承担30%的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6月,芜湖市弋江区某小区业主曹某在地下车库骑电动车时不慎滑倒摔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其伤情经司法鉴定,构成伤残等级十级。事后,曹某与物业公司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2万余元。
法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双方对曹某在小区地下车库骑电动车摔倒受伤的事实均无异议,但事发时正值六月,地下车库因天气回潮,环氧地坪存在湿滑的情况。物业公司辩称其已采用了和排烟风管进行除湿,但曹某予以否认。
鉴于物业公司不能证明其措施采取的时间,故法院对物业公司已经尽到了合理限度内安全保障义务的意见难以支持。物业公司虽然在地下车库入口处半岛综合体育电子游戏、车行通道路边均设置了警示标志,载有“地面湿滑”“建议推行”字样。但从双方提供的地下车库图片来看,相关警示标识数量较少,且不够醒目,难以引起居民的充分重视。
因此,物业公司未能在保障居民通行安全方面尽到合理限度内的义务,故对曹某的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曹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驾驶电动车在地下车库骑行时亦未尽到自身的安全注意义务,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有奖征集新闻线索,可以是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一经采用将给予奖励。
报料方式:新安晚报官方微信(id:xawbxawb),大皖新闻“报料”栏目,视频报料邮箱(),24小时新闻热线
如文中采用图片无法联系上作者,请通过与本网联系,提供姓名、联系电话、号、开户行信息和地址,以便支付稿酬。
9月20日8时,庐江法院20余名执行干警集合完毕,根据预先摸排好的被执行人所在位置及提前制定好的行动方案,奔赴各执行现场查人找物,开展“护民生 优环境”执行风暴首场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又到了休年假高峰期,身为打工人的你,今年的年休假休了吗?什么时候休?准备去哪里玩?年休假当年不休会“自动作废”吗?未休年假可否要求经济补偿?来看株洲市天元区法院审理的这起劳动争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