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BOB官方网站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现将《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命名资助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申报“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的有关事宜,在“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栏目中有补充说明。
第一条为充分利用各种户外运动资源建设全民健身场地,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的多样化健身需求半岛综合体育官方App下载,推动多元化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建立,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全民健身户外活动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指利用山川、河流、海洋、湖泊、沙漠、园林、广场等自然资源建设的,主要用于开展户外全民健身活动,具有特色、规模较大、项目多样的户外公共体育场地,包括具有特色的户外体育营地、大型体育公园、文体广场等。
第三条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总局)群众体育司为基地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基地的命名资助、监督检查工作。
(三)立足于当地的自然地理、旅游资源、民俗风情、体育传统等条件建设,将体育健身与休闲度假、旅游观光融合起来,交通便捷,形成特色。
(四)基地设施已经全部建成(或部分建成)投入使用,或已启动项目建设、进行了先期投入,短期内能够初具规模。
(五)体育场地设施集中连片,设施配置及所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GB19079)和其他相关标准与技术规范。
(七)服务充分体现公益性,不以营利为目的,对学生等特定人群给予优惠,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健身俱乐部等群众体育组织开展活动提供便利,并设有一定数量的免费户外体育服务项目。
第五条申报基地应当由基地所在地县级(或市级)人民政府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向总局提出申请,由总局进行审核。
第八条总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和评审,在对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后,综合评审和考察结果做出命名决定;对申报材料齐备、管理维护有经费和人员保障、体育场地设施利用率高、能做到可持续发展、产生较强示范作用的申报单位,优先给予命名。
第九条总局利用列入本部门预算的彩票公益金,对获得命名的基地给予资助;资助方案及金额根据总局年度工作计划、各省(区、市)申报基地情况、对基地的综合考察结果确定。
第十条资助资金专用于基地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禁止改变资助资金的用途或挤占、挪用、截留资助资金。
第十二条基地所在地省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基地资助资金的监管。资助资金使用情况应上报总局备案。
第十三条基地所在地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对基地的有效管理机制,定期对基地的建设与服务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第十四条获得命名资助的基地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必要工作人员,完善规章制度,实现标准化、规范化运营和管理。每年12月31日之前应通过所在地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用电子和书面两种文本形式向总局报送工作总结。
对复查不合格的基地,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并给予批评;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的进行通报并撤销其命名。